根据 《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要求,2022 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排,决定于 2022 年 3 月至 5 月在浙江农林大学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我院根据通知要求举办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赛对象
2022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
三、参赛组别、类别
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项目类别方向: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旅游休闲、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根据参赛对象,每个参赛成员(每个参赛团队)限报 1 个项目;每个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类别方向,不得兼报。
2.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复印件、项目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对于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参赛 团队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竞赛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6 人且不多于 10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多于 3 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省级竞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项目组别和类别调整。
5.申报项目的作品文本包括 20 页 ppt 介绍材料、10 页详细介绍材料和 20 页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做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介绍材料、佐证材料如超过规定页数,省级竞赛组委会将直接删除超页部分。
五、项目申报名额
各系需申报至少30个项目,同时各推荐5个项目进入校赛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校赛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数量设置另行通知。
七、相关事项
1.校赛以网络评审形式开展。
2.系部要做好项目资格审核、项目选拔工作,保证参赛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并签订参赛学校承诺书(附件 6)。
3.系部请于 3月 27 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一式一份校级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 1)、一式一份校级竞赛参赛作品文本(可不包含 10 页详细介绍材料)、一式一份校级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 2)、一式一份校级赛事组织评分表(附件 3)交至学生处。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申报书、文本需双面打印,且 ppt 介绍材料打印排版时每张 ppt 一页纸。作品汇总表信息须与作品申报书一致,电子材料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省级竞赛组委会有权视情况取消项目参赛资格。电子材料邮件以“学校名字+挑战杯校级竞赛参赛项目”命名。省级竞赛组委会审核各学校申报的校级竞赛项目材料,并据此核算除中职中专学校外其他学校的省级竞赛项目申报数量。
4.请于 4 月 5日前将推荐至省级复赛的项目以系部为单位将一式五份省级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 4)、一式五份省级竞赛参赛作品文本、一式一份省级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 5)、一式一份参赛系部承诺书(附件 6)、报送至学生处。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申报书、文本需双面打印,且 ppt 介绍材料打印排版时每张 ppt 一页纸。作品汇总表信息须与作品申报书一致,电子材料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省级竞赛组委会有权视情况取消项目参赛资格。电子材料邮件以“学校名字+挑战杯省级竞赛参赛项目”命名,且邮件中省级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 5)需作为独立附件单独上传。
5.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0575-88378127
附件:
1.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校级竞赛参赛作品)
2.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校级竞赛参赛作品)
3.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赛事组织评分表
4.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省级竞赛参赛作品)
5.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省级竞赛参赛作品)
6.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学校承诺书
学生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