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和《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浙农商院〔2025〕38号)文件要求,因部分学生办理休学退学、受到校纪处分等情形,按规定暂停及取消其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处复核审定,拟增补黄*桐等4名同学获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姓名 |
学号 |
二级学院 |
助学金等级 |
黄*桐 |
20251812243 |
现代农业学院 |
二档国家助学金 |
张*方 |
20251813336 |
现代农业学院 |
二档国家助学金 |
邓*佳 |
20241551322 |
旅游烹饪学院 |
二档国家助学金 |
宋*涵 |
20251560332 |
旅游烹饪学院 |
一档国家助学金 |
公示期从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5-88378127 钱老师
联系地址:越城校区党群服务中心